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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屋赠送品牌装修?当心掉进商家的合同陷阱!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3-04-08 14:20:3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  2020年,南京王先生买了一套新房,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。合同约定,为王先生提供水电改造、实木地板、橱柜、衣柜等装修,并对板材品牌作出约定,其中衣柜部分属于赠送。

  装修完成后,王先生发现发现家中衣柜气味刺鼻,了解得知衣柜使用的板材并非合同中约定的环保材料,于是找到装修公司。因协商不成,王某诉至法院,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金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,交付工作成果,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。承揽人应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,并交付工作成果。

  当前家装市场中,装修公司会采取免费赠送部分家装项目的方式进行让利。签约后,又因合同对赠送部分无特别约定,可能会故意降低赠送部分的材料和施工标准,以获取更大利润。

  本案中,装修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装修义务,在双方无另行约定的情况下,相应赠送物品仍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,装修公司未使用相应品牌板材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,构成违约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  小编提醒,在与装修公司签约时,应对装修价格、工期、材料、施工标准作出详细约定,尤其对于赠送部分的材料和施工方法予以明确,防止装修公司对于赠送的部分降低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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